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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联合光电联合光电(SZ:300691)2024-03-17 07: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8日,营业期限至长期[8] - 2015年2月13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注册资本为22520.212800万人民币[8] - 2017年7月21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140万股[9] - 2017年8月11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9] 员工持股计划 - 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人员[12] -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不涉及杠杆资金[12]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13] - 存续期为60个月,首次受让部分分三期解锁,预留部分分两期或三期解锁[14]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单个员工不超1%[15] 计划推进流程 - 2024年3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19] - 2024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9][20] - 聘请信达出具法律意见[21] - 尚需将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前两日公告法律意见书[22][29][30] - 2024年3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相关文件[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