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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文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德艺文创德艺文创(SZ:300640)2023-12-18 08:49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委员均由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不 少于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