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