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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靠智电: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靠智电安靠智电(SZ:300617)2024-03-11 13:24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7]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相关规定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提前3日发通知,可豁免[14]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7] 细则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