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时间 - 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2023年度股东大会[5] - 2024年4月18日发出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5] - 2024年5月13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6]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37人,代表股份97,434,278股,占比45.7742%[7]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35名,持股97,426,378股,占比45.7705%[8] - 网络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7,900股,占比0.0037%[9] - 中小投资者股东28人,代表股份37,859,718股,占比17.7863%[10]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同意比例超99.98%,如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3][14][16]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72,838,603股,占比99.9929%[25] 关联情况 - 20位关联股东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避表决,持股24,590,475股[25] 会议结论 - 律师认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