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经同意可豁免[2]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 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表决一人一票[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4][5] - 关联交易等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修改解释[7][8]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经同意可豁免[2]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 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表决一人一票[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4][5] - 关联交易等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修改解释[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