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9][2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21]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20] 审计委员会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审计部与审计委员会关系 - 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3][1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13][14] 公司规定 - 规定“以上”等含本数,“不足”不含本数[2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