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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
科信技术科信技术(SZ:300565)2023-09-08 09:08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发行人"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 目的发行人律师。发行人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做出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 件的规定,本所经办律师遵循勤勉尽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科信技术 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议之日(2023 年 6 月 28 日)至本承诺 函出具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