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制度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8]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处理诉求等职责[9] 人员要求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等素质和技能[10] 沟通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等[11][12][1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12][13] 沟通机制与审查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12][13] 接待与披露 - 按程序接待投资者,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披露信息[14][15] 特殊情况处理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及时召开说明会[16]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8] 沟通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相关活动[18] 档案管理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