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职应披露理由依据[11]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29]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4] 事项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财务信息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2] 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 公司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6]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36]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不得阻碍[37]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39]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4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3]
雄帝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