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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领湃科技领湃科技(SZ:300530)2023-10-19 14:2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不得在超3家上市公司兼任[3]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需独立董事认可[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认可[12]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 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撤换[8]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并任召集人[15]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15] - 资金往来超标准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7] 履职保障 - 资料保存至少五年[21]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2] 津贴与报告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2] - 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9] 特殊情况处理 - 发现重要事项未审议应调查,必要时聘请中介[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