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6月)
博思软件博思软件(SZ:300525)2024-06-28 11:38

董监高信息申报 - 董监高申报个人信息时间为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6] 董监高减持限制 - 董监高计划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9] - 离职后6个月内董监高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0] - 公司或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董监高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0] - 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殊情况除外),董监高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0] - 本人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董监高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0]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特定期间,董监高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0] 董监高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董监高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3]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度可转让计算基数[16] - 董监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7] 权益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18]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8] - 相关增持主体披露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9]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情形,增持比例达2%等情况需披露结果和律师意见[19]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50%情形,增持完成需披露结果和律师意见,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20] 其他限制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