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有效[1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订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2] - 董事和高管述职,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9] 审批流程 - 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0]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大会审议[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