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专户支取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项目检查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检查项目可行性等[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6]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7][19]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0][21]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9]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累计不超总额30%[19] 信息披露 - 董事会会议后二日公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内容[21]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23]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投资计划调整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9] 外部检查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9] 鉴证报告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