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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维宏股份维宏股份(SZ:300508)2024-03-28 13:14

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批[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批[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批[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13]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13] 手续办理 -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协议、合同拟定等手续办理[18]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8]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19] - 公司财务部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及办理担保手续[21] 后续管理 - 担保生效后,公司要对被担保单位跟踪、检查、监督[22] - 公司董事会对担保行为建立定期核查制度[23]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24]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需按规定披露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形需及时披露[26] 责任追究 - 违反担保制度规定的人员将被追究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