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美尚的关注函
会计估计变更 - 公司拟调整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执行[1] 说明要求 - 说明变更参考案例可比性、原因合理性[2] - 列示2023年三季度末合同资产余额前十名对应项目情况[2] - 说明各期收入、成本金额准确性等情况[2] - 说明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式及影响[2] - 说明变更执行时点及对2023年财报影响[3] - 说明变更是否符合准则规定[3] 时间要求 - 2023年12月25日前报送说明材料并披露[3]
会计估计变更 - 公司拟调整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执行[1] 说明要求 - 说明变更参考案例可比性、原因合理性[2] - 列示2023年三季度末合同资产余额前十名对应项目情况[2] - 说明各期收入、成本金额准确性等情况[2] - 说明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式及影响[2] - 说明变更执行时点及对2023年财报影响[3] - 说明变更是否符合准则规定[3] 时间要求 - 2023年12月25日前报送说明材料并披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