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 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同意闫龙、关华建、闵万里、丁鑫、刘拥力、臧雪丽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