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1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