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激励计划 - 2023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激励计划草案于2023年12月29日首次公开披露[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1]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2] - 王春江于2023年7月27日卖出100股公司股票,未利用内幕信息[3] - 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4] 结论 - 公司激励计划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4] 其他 - 备查文件包括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5]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