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杭州高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高新杭州高新(SZ:300478)2023-12-28 14:2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4]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还包括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7]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 -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且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3]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23]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7]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30]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31]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3]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35]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标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