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政策 - 董事薪酬政策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考评程序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经述职等程序报董事会[1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