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相: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组织架构 - 子公司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名监事[5] - 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9] - 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由公司委派或推荐人选担任[9] 人员管理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需事先经公司批准[9] - 公司派出人员应每年述职,公司可考核[12] -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经子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12] - 子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任免由子公司决定,报公司证券部门备案,高层离职需提前报备[12] 经营管理 - 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需报公司批准[15] - 子公司大额采购及新增重要供应商审批须事先向公司请示[16]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每月终了8日内上报资金收支月报等,季度、年度按规定时间上报业绩快报和财务资料[19] - 子公司每年度末或下一年度初需编制下一年度年度预算[19] 投资管理 - 子公司投资建议需提交公司投资部审核并提请公司审批[23] - 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审批需经多环节[23] 监督审计 - 公司相关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跟踪监控与评估分析[27]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可确定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29]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32] -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调离子公司时,公司有权要求进行离任审计[32]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34] 制度生效 -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