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6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6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6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晓洁 郜树智 秦伟 2023 年 8 月 29 日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相关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对 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