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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汉宇集团汉宇集团(SZ:300403)2024-04-24 13:11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均为100%[5] 内部控制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4]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18][19]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决策机构,监事会行使监督权[7]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完善财务会计、对外投资担保等制度[8][9]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披露[11] 标准设定 - 明确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各等级缺陷定量标准[15][17] 报告审议 - 2024年4月24日监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