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9][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此职[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3]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董事会解除未辞职者职务[14][15]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3][24]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31]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参加专门会议,一致同意不受限[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5] - 公司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4]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4][35]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富邦股份: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