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 策程序,且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