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履职与记录 - 特定情况视为不能履职[16]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1] 规则实施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