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信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北信源北信源(SZ:300352)2024-04-12 13:0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 股份质押与融资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书面报告[3]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3] 证券投资与审议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3000万元,投资前除披露外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股东大会相关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股东大会[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 - 股权登记日与现场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5]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事项时,需对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5]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特定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6][7] 董事会与监事会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 - 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7] - 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7]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 - 监事会监督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及决策程序,对年度盈利但未提分配预案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7] 章程修订与公告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备案等手续,授权期限至备案完毕[8] - 公告备查文件包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9] - 公告备查文件包含修订后的《公司章程》[9] - 公告备查文件包含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