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余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6] 交易关注与审议 - 与关联法人累计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关注[7] - 与关联自然人累计交易30万元以上需关注[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20%以上等五种情况需关注[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财务资助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资助对象为控股子公司且持股超50%,部分规定可免适用[9]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长被授权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20%以下等六种情况的交易[10]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对外担保经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0]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7]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