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6]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履职与会议 -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12] - 三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联名提议时,总经理应立即召开临时办公会议[23] 职责权限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1] - 总经理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2] - 总经理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11] - 总经理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决定聘任或解聘部分负责管理人员[11][12] 报告事项 - 重要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金额5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资产遭受重大损失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金额5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重大行政处罚金额5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公司与其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总额3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9] - 公司与其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总额3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9] 薪酬与细则 - 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31]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