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慈星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慈星股份慈星股份(SZ:300307)2024-04-11 12:3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4] - 人数或比例不符规定,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4][5] 职责与程序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召开,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12] - 会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不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