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慈星股份慈星股份(SZ:300307)2024-04-11 12:34

资金占用管理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责任与核查 - 董事长和总经理等为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7] - 财务部每半年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核查情况[9] 处理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应追回资金及占用费并报告监管部门[10]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以资抵债需多程序[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