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离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委员会职权与会议 - 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暂停职权[6]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天通知[13] - 临时会议出席要求及通知限制[13]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工作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2023年12月14日生效[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