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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同有科技同有科技(SZ:300302)2023-12-28 10: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紧急可电话通知[8][11]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1] 交易审议 - 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10%董事会审议,超50%提交股东大会[4] - 交易营收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4][5] - 交易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5] - 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1名董事1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13]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1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6] - 1/2以上与会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1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记载召开日期等内容[1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