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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德曼利德曼(SZ:300289)2024-03-27 11:2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0]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10] - 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含两名职工监事和一名股东监事[10] 内部控制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6]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6] 内部控制制度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8] - 构建并优化组织机构[12] - 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才战略[12] - 制定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和控制程序[13] - 制定采购制度并控制采购成本[14] - 制定对外投资等业务相关管理制度[14] - 制定对外担保制度并控制风险[14] - 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定期审计监督[15] - 制定固定资产和存货管理制度确保账实相符[16] -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指导年度预算编制[16]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20] - 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分重大、重要、一般[21] 内部控制结论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2]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23] - 董事会自我评估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重大缺陷[24]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24] -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经营风险[24] - 董事会认为在重大方面有效保持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24] - 2023年度建立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25] - 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26]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真实情况[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