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独立董事,全体同意可不受限[4][5]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多种方式[5] 审议要求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会议安排 - 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应有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7][11] 生效规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11]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独立董事,全体同意可不受限[4][5]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多种方式[5] 审议要求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会议安排 - 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应有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7][11] 生效规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