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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威电子中威电子(SZ:300270)2023-12-18 07:46

会议审议 - 公司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董事规定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3]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撤换;独立董事该情况,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3] 会议提议与召集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审计、财务负责人聘任等多项事项[5]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并提出任免建议[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5]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研究并提建议[6] 章程修订 - 董事会负责制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6]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其他条款不变[6] - 条款修订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6] -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6]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