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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SZ:300241)2024-03-25 11:12

股权激励授予情况 -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3月22日[2][4][7]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3374.00万份,行权价格为3.93元/份[4][7]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49.00万股,授予价格为1.97元/股[4]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为464人[7] -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4人[13] 行权与解除限售安排 - 股票期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7]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时间为授权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9]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时间为授权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9]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14][1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9] -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9] 激励对象情况 - 陈永刚获授限制性股票50.00万股,占授予总数33.56%,占总股本0.07%[17] - 刘雅芳获授45.00万股,占授予总数30.20%,占总股本0.07%[17] - 王非获授24.00万股,占授予总数16.11%,占总股本0.04%[17] - 徐周获授30.00万股,占授予总数20.13%,占总股本0.04%[17]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2,125.62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179.21万元、810.77万元、135.63万元[22] - 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336.74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96.15万元、121.79万元、18.80万元[23] -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总费用2462.36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375.36万元、932.56万元、154.44万元[24] 其他事项 -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5] -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权/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7]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2名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外,人员名单相符[28] - 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相关授予安排[28] -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29]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首次授予条件,授予及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31] - 公司尚需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后续手续[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