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9] 会议规则 - 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不受限[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拟定标准程序并提建议[11]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5]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9] 会议规则 - 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不受限[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拟定标准程序并提建议[11]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材料[15]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