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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瑞丰光电瑞丰光电(SZ:300241)2023-12-08 11:2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9]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4]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