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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修订)
上海新阳上海新阳(SZ:300236)2024-04-19 10:11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通过内部审计制度[1] 审计室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检查要求 - 督导审计室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15] 审计关注事项 - 对外投资审计关注审批、合同履行等情况[17] - 购买和出售资产审计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及资产运营等情况[19] - 对外担保审计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及反担保等情况[20] - 关联交易审计关注关联方名单更新、审批程序及交易定价等情况[21] - 募集资金审计重点关注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及审批披露等情况[23] - 业绩快报审计重点关注准则遵守、政策估计、异常事项、持续经营和内控缺陷[24] - 信息披露制度审查评价包括制度制定、流程、保密、权利义务和承诺履行等[25] 审计计划制定 - 结合公司年度重点和上年度总结制定年度审计计划[36] 审计实施流程 - 实施审计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被审计对象(紧急事项除外)[36]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需在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39] 审计档案保存 - 当期审计档案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41] 人员与报告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和回避原则[27][28][29][30] - 审计报告应依据核实证据,明确范围目的等,征求被审计方意见[32][34] 激励约束机制 - 建立内审激励约束机制,对重大过错追究责任[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