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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方直科技方直科技(SZ:300235)2024-04-25 11:41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激励计划规定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20%规定[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计划流程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公司说明设定指标具科学性和合理性[4] 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4] 意见与审核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未损害股东利益[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且各项审核符合规定[4][5] 其他事项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