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2] -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2023年度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26] 评价范围与架构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有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6] - 公司治理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组成[6] - 公司根据业务结构建立了经营管理框架[8] 内部监督与文化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8] - 公司打造以“进步”为核心的企业文化理念[9] 制度与机制 - 公司制定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形成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9] 控制措施 - 公司在生产物流等环节采用计算机辅助核算和处理控制[10] - 公司针对政策和需求变化风险采取相应应对措施[11]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利润总额的5%且绝对金额大于500万[1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且绝对金额大于200万[1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利润总额的3%[1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7] 交易审批 - 一般性交易授权给管理层审批,非常规性交易需报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18] - 采购业务中大额原材料采用询价、议价对比方式,小额采用审批方式[18] - 销售业务合同签订按《合同范本》和《销售政策》执行,发货指令由商务部发出[18] - 费用开支以审批的各部门费用预算为指导,按《资金支出审批权限规定》办理支付[19] - 重大经营活动分别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做出决定[19]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100 - 1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审批[2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23] 对外投资审议 - 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30%的对外投资事项[24] - 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 - 30%的对外投资事项[24] - 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 30%的对外投资事项[24] - 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30%的对外投资事项[24] - 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 - 30%的对外投资事项[24] 未来展望 - 公司拟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加强信息传递和人员培训[25]
方直科技: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