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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瑞特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富瑞特装富瑞特装(SZ:300228)2023-12-11 10: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者不得任职[11] - 过往任职有不良表现未满十二个月不得任职[11] - 被提名前原则上应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11] - 应参加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1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7]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及异议[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特定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审核特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给适当津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