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处罚相关 - 2023年2月3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2] - 202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 - 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19] 数据情况 - 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黄金销售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采购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7] - 2021年末虚增存货25,798.96万元,占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32%[8] - 2022年第一季度虚增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8] - 追溯调整对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影响额为0元[1][20] 人员责任 - 袁翔、严家华等6人被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9][10][11] - 对袁翔、严家华各处以100万元罚款[19] - 对景总法、汤洋、隋静媛各处以50万元罚款[19] 业务问题 - 案涉黄金贸易业务为资金融通,相关购销差额确认收入及存货不符合条件[15][16] 其他 - 2023年12月21日举行听证会[6]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陈述申辩意见[11] - 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19] - 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强制退市情形[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