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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金运激光金运激光(SZ:300220)2023-12-05 12:34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6]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13]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18] 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7]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7] - 公司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17] - 公司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0] 服务期限 - 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审计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2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22] 信息安全 - 公司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设置信息安全保护条款[23] 改聘情况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了解原因、调查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并发表意见[25]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26] - 改聘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详细披露多项信息,包括近3年行政处罚情况等[26]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8] 禁选情形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存在六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