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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青岛中程青岛中程(SZ:300208)2023-08-10 12:46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釆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