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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参股控股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青岛中程青岛中程(SZ:300208)2023-08-10 12:46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控股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参控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参控股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根据《公司法》、《青岛中资中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新设或投资的参控股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 持股超过 50%的公司,或公司持股虽未超过 50%,但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或者 其他协议安排对其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 50%且不 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财务、 经营及投资决策、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法务风控、信息管理、行政、内部审计等 业务工作进行垂直指导、管理与监督。 (一) 公司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指导、协助控股子公司的党建工作;负责对控 股子公司的相关人事信息、职责权限进行收集和整理;负责传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