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5]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应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发表明确意见[17]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具体事项[17]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5][26] - 任职期间按规定参加后续培训[26] 履职保障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安排及资料[28] -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情况及原因[29] - 独立董事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30]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0]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4] - 相关人员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不得阻碍[34]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机构报告[3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4]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独立董事制度》废止[37]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7]
高盟新材:独立董事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