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董事、监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福安药业福安药业(SZ:300194)2023-10-25 09:11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上市一年已满,董监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4] - 每年首交易日按25%算董监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1] - 董监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2] - 董监高离任6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股[13]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及董监高离职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交易申报与限制 - 董监高任职等信息变化2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2] - 董监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2日内通过董事会申报并公告[5] - 董监高买卖前3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买卖计划[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及季报等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13]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7]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5] - 董监高违规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可要求引咎辞职[15] 管理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股份数据信息并办理申报检查披露[16] - 规定自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 规定制定于2023年10月25日[18]